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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禱告奉耶穌的名,阿們!"、"奇怪,你們基督徒為什麼禱告結束時要說阿們呢?常聽你們說阿們,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"
這句話幾乎是每次禱告詞最後的"公式",基督徒也常說阿們,但阿們並不是結束的意思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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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於導告結尾的 阿門,「阿門」的意思是「實在、真誠、誠心所願」,表明前面的禱
告都是出自內心真誠的言語。
(1)在舊約聖經中多被用來同意別人的話,不論是祈求或咒詛。
它也是宗教禮儀的閉幕詞,
(2)而在新約聖經中,"阿們"也用在禮儀或經文上,通常被譯為"實在、真誠、誠心所願"的意思,
用在禱告結尾是請求上帝垂聽我們的禱告。
而耶穌常說:"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",所以這是個很慎重的字詞。
因此,當你們在禱告結尾時,別忘了誠心地求上帝垂聽,好好地說:"奉耶穌的名,阿們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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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門[amen]:希伯來語,意思是"但願如此,實實在在的"。
(Amen;天主教昔譯亞孟,今譯阿門)是猶太教、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的宗教用語,在禮拜和禱告時表示同意或肯定的意思。
阿門一詞的使用,可見於《聖經》和《古蘭經》。阿門最初用於猶太教,後來為基督教所採納。
基督徒常在禱告或讚美詩,運用阿門作為的總結和肯定。伊斯蘭教雖不常用此詞,但每次念誦《古蘭經》的第一章之後,就必以阿門作為結束語。
在公眾祈禱結束後通常說"我同意"。如果某人不同意,他不必說"阿們"。
"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,從亙古直到永遠。願眾民都說:阿們!"(詩篇106:48)。在以賽亞書65:16中神兩次被描寫成阿們的神("真實的神")。
新約聖經中希臘字是希伯來語的一種音譯,耶穌常用在這個詞組中:
如在約翰福音5:24,25中"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"。它還用作一種對耶穌的稱呼。耶穌在啟示錄3:14中說:"那為阿們的,為誠信真實見證的,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。"保羅說在耶穌裡一切都是放心的:"神的應許,不論有多少,在基督都是是的。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(實在:原文是阿們)的,叫神因我們得榮耀。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,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"(哥林多後書1:20-21)。
誰都知道,「阿門」是全世界基督徒都聽得懂的兩個語詞之一。(另一個是哈利路亞)。因為全世界任何語文的聖經中,都把這兩個語詞的譯音保留下來。並在所有教會的禱告讚美中,很自然地直接應用。所以無論操什麼方言語文的基督徒,在任何地方,只要開口呼出阿門(或哈利路亞),人就知道你是一個基督徒了。
「阿門」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
在希伯來文中,「阿門」這個詞原來的意思是指「靠得信住reliable,確定sure,真實true」或「願事情是這樣成就so let it be」。
舊約聖經中,摩西寫律法時,就已應用了「阿門」這個語詞。
當以色列民眾對耶和華律法的要求作出群體性的響應時,就發出阿門為他們心中正面的承諾(民五:22;申廿七:15-26)。以後,先知耶利米,以及尼希米,向百姓重申律法時,也獲得類同的反應(耶十一:5;尼五:3)。這種向祈禱中的誓言和律法的咒詛應以阿門的,是願意負起所承諾的一切後果。舊約詩篇中,作者在祝禱或讚頌前後,加上阿們,是說明自己對禱文或頌詞,具有確實的誠意。
新約希臘文的阿門,只是希伯來文的音譯。初期教會的基督徒,在聚會中,有人領導禱告時,全眾就沿用他們原先在猶太會堂所習慣的,向神誠心地應以阿門。自此,教會信徒都會在禱告後,應聲阿們。是對所表達的禱告,真心誠意的向神獻上。同時也表示願意順服天上神的權柄,以達成神在人身上的意願。
聖經福音書的記載中,主耶穌常用阿門這個詞,是在他開口教訓人的時候。他常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。」這「實在」(verily/truely)原文就是阿門。當主耶穌向人說:「我阿門的告訴你」,他是帶著神的權柄講話。而這「我」字也就刻劃出他自己就是神,在馬太用了卅一次,馬可用十三次,連最不用希伯來詞語的路加,(路加福音中從不用「和散那、阿爸、以利、拉比」等這類希伯來詞的)也用了六次。路加這樣地應用,一定有他明顯的用意。而約翰卻更隆重地,每次都用兩個相聯的阿門。中文聖經就譯為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」(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),共用了廿五次。這樣的用法,並非法利賽人和文士敢用的,因為那是帶有權柄的。但主耶穌卻清楚認識,神的應許將透過他必要應驗。約翰在啟示錄中進一步的指明,這位主耶穌就是阿門(啟三:14)。他不但在末世作真實的見證,而且他也正是那位宇宙的創造者。他就是神。正如先知以賽亞也宣佈過,這位神確是「真實的神」(the God of Amen)。(賽六十五:16重複兩次)。「阿門」乃是神的名稱。
保羅書信及希伯來書中把阿門接在禱告和祝福之後,使寫信的人為受信的會眾(教會的弟兄姊妹)所獻上的祝禱,更加肯定,更加有能力。原來祝禱讚頌是帶領會眾存有敬虔的心到神面前來崇拜。並且在心底裡也發出「阿門」作感恩的響應。正為這緣故,保羅就強調,凡在公眾祝禱感恩的語言,都必須是大家聽得懂的(林前十四:16)。不然,別人怎樣與你說阿門呢?為了響應主耶穌再來的應許和盼望,在啟示錄中也兩次用阿門(啟廿二:20,一:7),很確切地表達了願主再臨的心願。
整本聖經對阿門的描述和應用,提醒我們基督徒以虔誠敬拜的心來到神的面前。很肯定的接受神的應許,很真實的訴說我們的心意。又以感恩祝禱的心靈,等候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再臨。
"阿門"的意思是"誠如所願",阿門雖是基督徒在信經宣告、唱詩讚美和禱告中最常用的詞,但其在聖經中的本義,似乎已經由於人本主義對教會的侵蝕而被逐漸遺忘了。對於大部分基要主義者和福音派人士來說,阿門的意思就是"我覺得好",這種主觀式的以人為中心的態度,在過往的兩個世紀中幾乎主宰了整個的歐美教會,也直接影響到中國教會。
路斯德尼考察"阿門"一詞指出,"阿門"經常是對上帝律法的贊同,在《啟示錄》中,是與基督見證人身份直接聯繫在一起的。"基督是阿門,因為他是'為誠信真實見證的',律法是由他宣佈的,他也見證一切對律法的冒犯,任何人如果不是在基督的贖罪裡接受死刑,他最終就會對那些冒犯律法的人執行死刑。"[7]丘頓在其神學力作中重申:"根據聖經神學,阿門的真正意思是很強烈的。實際上,阿門是一個誓言:說阿門,就是祈求聖約的咒詛臨到自己(參考民5:21-22;申27:15-26;尼5:12-13)。作為我們的阿門,基督藉著他完全的順服,救贖的獻祭,在天庭持續的代禱(林後1:20;加3:13;來7:22-28;9:24-28;10:10-14),基督是聖約之應許的保證人。
因此,在敬拜儀式中,當我們對上帝的聖言說阿門的時候,既是一個誓言,也是承認我們的救贖並不是依賴我們自己持守聖約,而是完完全全依賴耶穌基督對聖約完全的持守,他親自代替我們處於聖約的規定之下,代替我們擔當了聖約的咒詛。"[8]加爾文高度讚譽主禱文,以為"我們向上帝所當求,或可能求的,都包括在這一禱文裡了,這禱文是親自傳授給我們的。基督是天父賜給我們的最好的老師,而且是我們惟有要聽從的,因為基督是上帝的永恆智慧;……這一禱告是如此地齊備完全,所以凡有與它的異議不相符或沒有關係的,就是不虔、無益,而不為上帝所許可的"[9]。
因此,當我們禱告完畢,在說阿門的時候,我們要省察自己:有沒有在耶穌基督裡與上帝和好?有沒有以上帝為本,並以他為樂?有沒有以上帝啟示的律法為標準?"願上帝憐憫我們,賜福與我們,用臉光照我們"(詩67:1)。"阿門"是立約的誓言,是我們在上帝面前宣誓要遵行上帝的律法,實在是嚴肅的事情。我們的禱告雖是與我們在天上的父交通,有基督徒的喜樂和自由,但同時也是嚴肅的事情。
"當日摩西吩咐百姓說:…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,必受咒詛。百姓都要說:阿門"(申27:11-26)!"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你公義的典章,我曾起誓遵守,我必按誓而行。我甚是受苦,耶和華啊,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。耶和華啊,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為供物,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。我的姓名常在危險之中,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。惡人為我設下網羅,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。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,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。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,永遠遵行,一直到底"(詩119:105-112);"你到上帝的殿要謹慎腳步。因為近前聽,勝過愚昧人獻祭,他們本不知道所作的是惡。你在上帝面前不可冒失開口,也不可心急發言。因為上帝在天上,你在地下,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"
"阿門":Amen這一詞據希伯來原文含有"堅定"的意思。在舊約,當人民領受王的命令的時候,說"阿門"表示:遵命(王上1:36);當人民受警戒的時候,說"阿門"表示:領受(民5:22;申27:15-26);當百姓聽先知說預言時,說"阿門"表示:誠心所願(耶28:1-3、5、6)。
因此,新約基督徒在稱謝、頌讚、祝福、感謝、禱告神完了的時候,也都要說"阿門"表示:實實在在,但願如此(羅1:25;9:5;林前14:15-16;加6:18;太6:9-13;林後1:20)。保羅說,神的應許,不論有多少,在基督都是是的,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,(原文即"阿門",林後1:20)。是以主耶穌基督自稱為誠信真實的,為"阿門" 的。(啟3: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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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來源............百度百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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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於導告結尾的 阿門,「阿門」的意思是「實在、真誠、誠心所願」,表明前面的禱
告都是出自內心真誠的言語。
(1)在舊約聖經中多被用來同意別人的話,不論是祈求或咒詛。
它也是宗教禮儀的閉幕詞,
(2)而在新約聖經中,"阿們"也用在禮儀或經文上,通常被譯為"實在、真誠、誠心所願"的意思,
用在禱告結尾是請求上帝垂聽我們的禱告。
而耶穌常說:"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",所以這是個很慎重的字詞。
因此,當你們在禱告結尾時,別忘了誠心地求上帝垂聽,好好地說:"奉耶穌的名,阿們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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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門[amen]:希伯來語,意思是"但願如此,實實在在的"。
(Amen;天主教昔譯亞孟,今譯阿門)是猶太教、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的宗教用語,在禮拜和禱告時表示同意或肯定的意思。
阿門一詞的使用,可見於《聖經》和《古蘭經》。阿門最初用於猶太教,後來為基督教所採納。
基督徒常在禱告或讚美詩,運用阿門作為的總結和肯定。伊斯蘭教雖不常用此詞,但每次念誦《古蘭經》的第一章之後,就必以阿門作為結束語。
在公眾祈禱結束後通常說"我同意"。如果某人不同意,他不必說"阿們"。
"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,從亙古直到永遠。願眾民都說:阿們!"(詩篇106:48)。在以賽亞書65:16中神兩次被描寫成阿們的神("真實的神")。
新約聖經中希臘字是希伯來語的一種音譯,耶穌常用在這個詞組中:
如在約翰福音5:24,25中"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"。它還用作一種對耶穌的稱呼。耶穌在啟示錄3:14中說:"那為阿們的,為誠信真實見證的,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。"保羅說在耶穌裡一切都是放心的:"神的應許,不論有多少,在基督都是是的。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(實在:原文是阿們)的,叫神因我們得榮耀。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,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"(哥林多後書1:20-21)。
誰都知道,「阿門」是全世界基督徒都聽得懂的兩個語詞之一。(另一個是哈利路亞)。因為全世界任何語文的聖經中,都把這兩個語詞的譯音保留下來。並在所有教會的禱告讚美中,很自然地直接應用。所以無論操什麼方言語文的基督徒,在任何地方,只要開口呼出阿門(或哈利路亞),人就知道你是一個基督徒了。
「阿門」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
在希伯來文中,「阿門」這個詞原來的意思是指「靠得信住reliable,確定sure,真實true」或「願事情是這樣成就so let it be」。
舊約聖經中,摩西寫律法時,就已應用了「阿門」這個語詞。
當以色列民眾對耶和華律法的要求作出群體性的響應時,就發出阿門為他們心中正面的承諾(民五:22;申廿七:15-26)。以後,先知耶利米,以及尼希米,向百姓重申律法時,也獲得類同的反應(耶十一:5;尼五:3)。這種向祈禱中的誓言和律法的咒詛應以阿門的,是願意負起所承諾的一切後果。舊約詩篇中,作者在祝禱或讚頌前後,加上阿們,是說明自己對禱文或頌詞,具有確實的誠意。
新約希臘文的阿門,只是希伯來文的音譯。初期教會的基督徒,在聚會中,有人領導禱告時,全眾就沿用他們原先在猶太會堂所習慣的,向神誠心地應以阿門。自此,教會信徒都會在禱告後,應聲阿們。是對所表達的禱告,真心誠意的向神獻上。同時也表示願意順服天上神的權柄,以達成神在人身上的意願。
聖經福音書的記載中,主耶穌常用阿門這個詞,是在他開口教訓人的時候。他常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。」這「實在」(verily/truely)原文就是阿門。當主耶穌向人說:「我阿門的告訴你」,他是帶著神的權柄講話。而這「我」字也就刻劃出他自己就是神,在馬太用了卅一次,馬可用十三次,連最不用希伯來詞語的路加,(路加福音中從不用「和散那、阿爸、以利、拉比」等這類希伯來詞的)也用了六次。路加這樣地應用,一定有他明顯的用意。而約翰卻更隆重地,每次都用兩個相聯的阿門。中文聖經就譯為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」(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),共用了廿五次。這樣的用法,並非法利賽人和文士敢用的,因為那是帶有權柄的。但主耶穌卻清楚認識,神的應許將透過他必要應驗。約翰在啟示錄中進一步的指明,這位主耶穌就是阿門(啟三:14)。他不但在末世作真實的見證,而且他也正是那位宇宙的創造者。他就是神。正如先知以賽亞也宣佈過,這位神確是「真實的神」(the God of Amen)。(賽六十五:16重複兩次)。「阿門」乃是神的名稱。
保羅書信及希伯來書中把阿門接在禱告和祝福之後,使寫信的人為受信的會眾(教會的弟兄姊妹)所獻上的祝禱,更加肯定,更加有能力。原來祝禱讚頌是帶領會眾存有敬虔的心到神面前來崇拜。並且在心底裡也發出「阿門」作感恩的響應。正為這緣故,保羅就強調,凡在公眾祝禱感恩的語言,都必須是大家聽得懂的(林前十四:16)。不然,別人怎樣與你說阿門呢?為了響應主耶穌再來的應許和盼望,在啟示錄中也兩次用阿門(啟廿二:20,一:7),很確切地表達了願主再臨的心願。
整本聖經對阿門的描述和應用,提醒我們基督徒以虔誠敬拜的心來到神的面前。很肯定的接受神的應許,很真實的訴說我們的心意。又以感恩祝禱的心靈,等候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再臨。
"阿門"的意思是"誠如所願",阿門雖是基督徒在信經宣告、唱詩讚美和禱告中最常用的詞,但其在聖經中的本義,似乎已經由於人本主義對教會的侵蝕而被逐漸遺忘了。對於大部分基要主義者和福音派人士來說,阿門的意思就是"我覺得好",這種主觀式的以人為中心的態度,在過往的兩個世紀中幾乎主宰了整個的歐美教會,也直接影響到中國教會。
路斯德尼考察"阿門"一詞指出,"阿門"經常是對上帝律法的贊同,在《啟示錄》中,是與基督見證人身份直接聯繫在一起的。"基督是阿門,因為他是'為誠信真實見證的',律法是由他宣佈的,他也見證一切對律法的冒犯,任何人如果不是在基督的贖罪裡接受死刑,他最終就會對那些冒犯律法的人執行死刑。"[7]丘頓在其神學力作中重申:"根據聖經神學,阿門的真正意思是很強烈的。實際上,阿門是一個誓言:說阿門,就是祈求聖約的咒詛臨到自己(參考民5:21-22;申27:15-26;尼5:12-13)。作為我們的阿門,基督藉著他完全的順服,救贖的獻祭,在天庭持續的代禱(林後1:20;加3:13;來7:22-28;9:24-28;10:10-14),基督是聖約之應許的保證人。
因此,在敬拜儀式中,當我們對上帝的聖言說阿門的時候,既是一個誓言,也是承認我們的救贖並不是依賴我們自己持守聖約,而是完完全全依賴耶穌基督對聖約完全的持守,他親自代替我們處於聖約的規定之下,代替我們擔當了聖約的咒詛。"[8]加爾文高度讚譽主禱文,以為"我們向上帝所當求,或可能求的,都包括在這一禱文裡了,這禱文是親自傳授給我們的。基督是天父賜給我們的最好的老師,而且是我們惟有要聽從的,因為基督是上帝的永恆智慧;……這一禱告是如此地齊備完全,所以凡有與它的異議不相符或沒有關係的,就是不虔、無益,而不為上帝所許可的"[9]。
因此,當我們禱告完畢,在說阿門的時候,我們要省察自己:有沒有在耶穌基督裡與上帝和好?有沒有以上帝為本,並以他為樂?有沒有以上帝啟示的律法為標準?"願上帝憐憫我們,賜福與我們,用臉光照我們"(詩67:1)。"阿門"是立約的誓言,是我們在上帝面前宣誓要遵行上帝的律法,實在是嚴肅的事情。我們的禱告雖是與我們在天上的父交通,有基督徒的喜樂和自由,但同時也是嚴肅的事情。
"當日摩西吩咐百姓說:…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,必受咒詛。百姓都要說:阿門"(申27:11-26)!"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你公義的典章,我曾起誓遵守,我必按誓而行。我甚是受苦,耶和華啊,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。耶和華啊,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為供物,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。我的姓名常在危險之中,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。惡人為我設下網羅,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。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,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。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,永遠遵行,一直到底"(詩119:105-112);"你到上帝的殿要謹慎腳步。因為近前聽,勝過愚昧人獻祭,他們本不知道所作的是惡。你在上帝面前不可冒失開口,也不可心急發言。因為上帝在天上,你在地下,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"
"阿門":Amen這一詞據希伯來原文含有"堅定"的意思。在舊約,當人民領受王的命令的時候,說"阿門"表示:遵命(王上1:36);當人民受警戒的時候,說"阿門"表示:領受(民5:22;申27:15-26);當百姓聽先知說預言時,說"阿門"表示:誠心所願(耶28:1-3、5、6)。
因此,新約基督徒在稱謝、頌讚、祝福、感謝、禱告神完了的時候,也都要說"阿門"表示:實實在在,但願如此(羅1:25;9:5;林前14:15-16;加6:18;太6:9-13;林後1:20)。保羅說,神的應許,不論有多少,在基督都是是的,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,(原文即"阿門",林後1:20)。是以主耶穌基督自稱為誠信真實的,為"阿門" 的。(啟3: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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